業主放盤出售物業

買房選擇洽購

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及繳交臨時訂金(俗稱細訂)
可委託業主代表律師,訂金一般是百份之三到五

業主律師翻查土地註冊處記錄及按揭銀行借回契約

業主律師草擬正式買賣合約

業主律師翻查土地註冊處記錄正式合約

買方代表律師批核

業主簽署正式合約及收取大訂

業主律師將契約交給買方律師

買方律師往稅務局打釐印,繳付印花稅和往土地註冊處登記

買方律師審核業權

買方繳付樓價餘數及簽署樓契

賣方將物業交吉及簽署樓契

完成買賣